
2020新固廢法相關要點梳理(供參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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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讀 新固廢 法相 要點 梳理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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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新固廢法相關要點梳理》講解了2020年4月2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修訂后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主要內容。該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從六章91條修訂為九章126條,對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農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的污染防治制度進行了全面完善。在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管理方面,新法規定固廢污染防治設施的環保竣工驗收由企業自主驗收,增加了跨省轉移固廢利用的備案要求,細化了工業固廢產生單位的管理制度,新增了管理臺賬和委托他人運輸、利用、處置工業固廢的審查與合同要求,以及將工業固體廢物納入排污許可制度進行監管。在危險廢物管理方面,新法要求危廢產生單位建立管理臺賬,新增了醫療衛生機構及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的義務,以及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單位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要求。在污泥等其他方面,新法明確了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和污泥處理單位的義務,確立了電子電器等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在法律責任方面,新法加大了對固廢管理不合規的處罰力度,普遍提高了違法行為的處罰金額,增加了按日連續處罰、行政拘留、查封扣押等執法措施。
《2020新固廢法相關要點梳理》適用于各類工業固體廢物產生單位、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污泥處理單位、醫療衛生機構及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等相關企業和機構。該文檔特別適合環保管理人員、企業負責人、法律工作者以及政府監管部門使用,以幫助他們更好地理解和遵守新固廢法的各項規定,確保合規運營,減少環境污染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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