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 16889-2008代替GB 16889-1997.pdf
-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 16889-2008 代替GB 16889-1997 生活 垃圾 填埋場 污染 控制 標準 GB 16889 2008 代替 1997
- 資源簡介:
-
《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 16889-2008》講解了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防治生活垃圾填埋處置造成的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該標準詳細規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場的選址要求、工程設計與施工要求、填埋廢物的入場條件、填埋作業要求、封場及后期維護與管理要求、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環境監測等。標準還補充了生活垃圾填埋場選址要求,細化了基本設施的設計與施工要求,增加了可以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共處置的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和醫療廢物焚燒殘渣、醫療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厭氧產沼等生物處理后的固態殘余物、糞便經處理后的固態殘余物和生活污水處理污泥的入場要求,并增加了運行、封場及后期維護與管理期間的污染控制要求。此外,標準還增加了污染物控制項目的數量,旨在促進地區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推動經濟結構的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引導工業生產工藝和污染治理技術的發展方向。
《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 16889-2008》適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場的建設、運行和封場后的維護與管理過程中的污染控制和監督管理。該標準的部分規定也適用于與生活垃圾填埋場配套建設的生活垃圾轉運站的建設與運行。標準適用于法律允許的污染物排放行為,新設立污染源的選址和特殊保護區域內現有污染源的管理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適用于環境保護部門、城市管理部門、生活垃圾填埋場運營單位以及相關科研機構和檢測機構。
展開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