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真題及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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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2020 注冊 安全工程師 安全生產 法律法規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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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真題及答案》講解了多項與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及其應用。具體內容包括:危險化學品單位應將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備案;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經過專業機構檢測并取得安全使用證或安全標志;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應急準備工作中,學校應將應急知識教育納入教學內容;企業主要負責人在發生危險化學品爆炸事故后若擅離職守,可被處以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七十的罰款;氣瓶充裝單位因擅自轉移被查封的氣瓶,其充裝許可證被吊銷后的三年內不予受理新的許可申請;較大涉險事故的定義及具體案例,如非煤礦山企業的礦井坍塌導致人員被困等。
《2020年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真題及答案》適用于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的考生,特別是正在備考2020年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同時,該文檔也適用于安全生產領域的從業人員,尤其是涉及危險化學品管理、特種設備操作、應急管理及事故處理的企業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通過學習這些法律法規知識,相關人員可以更好地理解和遵守安全生產法規,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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