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技術利用單位輻射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基本規范DB15T966-20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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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技術 利用 單位 輻射 安全管理 標準化 建設 基本 規范 DB15T96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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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技術利用單位輻射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基本規范》講解了內蒙古自治區核技術利用單位的輻射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要求,涵蓋術語和定義、一般要求及核心要求三大部分。該標準規定了核技術利用單位需在建立與保持、評定與監督的基礎上,逐步開展系統的輻射安全管理標準化體系建設。同時,在核心要求中明確了多個關鍵環節,包括輻射安全管理目標、安全組織機構和職責、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與落實、教育培訓等重要方面的管理要求,并特別強調監控隱患排查、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管理、應急管理和檔案管理工作等內容。此外,還對績效評定、公眾溝通以及輻射安全的長期改進提出具體要求和指導,為核技術領域的輻射防護提供規范化參考。
《核技術利用單位輻射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基本規范》適用于內蒙古自治區所有從事核技術利用的單位,尤其是在醫療、工業、農業、地質調查、科研教學等領域使用放射源或射線裝置的單位。其目標是幫助這些單位完善輻射安全管理體系,確保相關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保障工作人員、公眾健康和環境安全,推動區域范圍內核技術應用領域內輻射安全工作的科學管理和規范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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